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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進修部平假日班】113學年度第2學期領取學位證書注意事項

 

【進修部平假日班】113學年度第2學期領取學位證書注意事項

1.學位證書將於114年07月21日發放。(各班領取時段請詳閱附件檔)

2. 領取學位證書時,請備妥學生證、身分證。(委託代領者需備委託書)

      (1) 學生證:加蓋【校友卡】章戳後發還,學生證遺失者,請先至 My Portal-我的專 區-校園 IC 卡線上掛失作業掛失,至註冊組填寫【畢業生遺失學生證切結書】。

      (2) 身分證正本(驗畢歸還)。

      (3) 學位證書應本人親自領取,因故委託他人代領者,請代領人持委託人親筆簽章之委託書(至註冊組表單下載:申請文件委託書下載列印)貼妥委託人及受託人身分證正面影本,不須繳驗正本,代領時需核對代領人之身分證件正本(身份證、健保卡或駕照)。

3. 未能於當日領取學位證書者,可於領取日後於註冊組之上班時間領取。

※ 寒假辦公領取時間:週一至週五9:00~11:30;14:00~16:30 ※

※ 開學後 週三至週日上午08:30 ~下午16:00 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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